说:「怕是入不了李先生的眼。」
金庸手指无规律地点点大腿,欲言又止。
其实他是有点舍不得的,两人虽然只是事业上的合作关系,没有儿女事情,但王也能力太过突出,这些年让他极为省心,日子过得很是自在。
不过金庸也明晰一个事实:自己毕竟老了,《明报》的舞台也到了巅峰,她已经学无可学,是时候放人家走了。
而且,当王也提出想来李恒身边做事时,两人彼此心知肚明,该散伙了。
就算金庸不放她来内地,她也会去其它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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