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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0章 江堤水坑无头女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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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侦破此案的日夜里,专案组民警常常工作到凌晨二、三点钟,但每个民警都毫无怨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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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上午,石城市城西镇居民吕巨贵见报后,与专案组民警取得联系,称:其妻周秀娟(女,38岁,石城人)于1月上旬离家后一直未归。

获此线索后,细心的平农敏锐的感觉到向的失踪很可能与此案有关,迅速汇报岳剑,后赶赴石城。

2月5日,孙泽带队分别提取了周秀娟子女吕大明和吕焕雪的血样作DNA鉴定,并认定同一。

同时,中心现场周边的摸排工作也取得了明显进展。

有群众反映:“租住在电力村10号的石城人黄义军于案发前突然搬家,且其脸上有抓痕。”

至此,案情有了重大突破。

在明确死者身份后,分局迅速组织精干力量赶赴石城,围绕周秀娟的社会关系开展工作。

岳剑向曹松汇报道:“经过调查,很快发现黄义军系周秀娟姐夫,且两人平时关系暧昧,曾因经济问题发生过矛盾。

而且黄义军于案发后不久多次搬家,有重大作案嫌疑。”

对此,曹松指令专案组一方面组织力量,积极查找黄义军的下落。

另一方面,对黄义军在宁华街电力村14号的租住处进行勘查。

经对现场提取的血迹进行鉴定,确定该处为“1.24”杀人案的第一现场。

种种迹象表明,黄义军的作案嫌疑不断上升。

岳剑向曹松建议道:“为尽快摸清黄义军的下落,专案组务必加大对黄义军的家人的审查力度。”

很快,肖光明汇报好消息:“岳队,案发后黄义军于1月底前往绅州其女儿黄先琴打工处躲避风头!”

2月8日晚,岳剑带领专案组民警连夜飞赴绅州进行追抓。

在绅州警方的大力配合下,专案组民警进行连续36个小时艰苦排查守候。

10日晚7时,岳剑与上官争、孟宽组成三人战术小组,在绅州市绅宝区得厚镇一出租屋内将返回住处的犯罪嫌疑人黄义军抓获。

经审查,黄义军对其因经济问题周秀娟发生矛盾,于1月13日晚将向杀死,并随后分尸、抛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同时,岳剑指挥专案组还将涉嫌包庇的犯罪嫌疑人黄义军之子黄家冲抓获。

至此,“1.24”杀人分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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